西藏班戈: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禁飞区域管控的通告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禁飞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在班戈县辖区有关区域对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日
二、管控区域
班戈县行政区域全域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管控的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低空、慢速、小型、微型、轻型航空器等空中飞行物)。
四、管控要求
所有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不得出现在禁飞区域上方,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违反公告规定操纵无人机及“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班戈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1日

温馨说明:我们采用创作共用版权 CC BY-NC-ND/2.5/CN 许可协议,所转载的图文、视频与本网站观点无关,希望读者明辨是非,谨防上当受骗!我们会把优秀的文章转载到此本网站。如有必要需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时间以及精神损失。请立即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47 7816 7898 (请直接拨打,勿加微信)
我们尊重原创、敬重原创作者,也注重分享。部分素材来源网络或无法获取来源,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敬请原作者、同行谅解并及时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并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及时更正、删除或协商许可使用、稿酬等事宜,谢谢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