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小伙结婚当天驾自制“飞机”飞天?空管局回应

行业热点2个月前 (11-21)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某村有村民发视频称,村里有位小伙子驾驶“自己制造的飞机”成功飞天,吸引许多当地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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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

  11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村的村民崔先生,他向记者表示,这架自制的飞机是村里一位20多岁的王姓小伙子。11月5日那天是他大喜的日子,为了“助兴”,他的朋友驾驶着他制作的“飞机”在天上飞了十来多分钟,然后安全落地。

  视频显示,驾驶者操纵着一部带有滑翔伞的飞行设备在数十米的高空盘旋,该飞行设备外部由铁架包裹,背部装有发动机和叶片,下方还有3个轮子。

  据崔先生所述,早在四五年前,小王就已经成功首飞了。“他是自己买东西回来自己做的,时不时就会飞一次,飞得还挺稳的,起飞和降落都是在平直的公路上。”崔先生向记者透露,“其实他还有另一架飞机,是不带滑翔伞的,两个座位,也上天飞过。”另有其他村民证实,小伙的朋友在小王结婚当天驾驶着“飞机”庆祝。

  记者注意到,小王的朋友此次飞天所驾驶的飞行设备并非传统意义的“飞机”,而是“轮式动力伞”,属于滑翔伞的一种,较为常见,经常在各地的航空运动协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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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当时驾驶的飞行设备

  尽管该飞行设备已多次成功飞天,但也有网友担心安全隐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飞行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空域,获准后方可实施飞行。

  2024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从事包括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等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相关规定,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从业许可或备案。

  11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民航西北空管局某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严格来讲,滑翔伞等飞行器在进行飞行活动前都需要向当地空管部门及部队航空管制部门报备,但也的确存在个人未报备就起飞的情况,虽然这种私人的滑翔伞飞行高度普遍不高,也是在空旷地带,但还是会存在一定风险,因此飞行者需走正规流程审批,获准后才能实施飞行。

本文来源:极目新闻  记者 陈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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