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西湖景区: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提醒
西湖景区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提醒
尊敬的市民游客:
根据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西湖景区全域严禁未经批准的无人机、轻型飞机、滑翔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若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请您务必提前通过以下流程完成申请与报备:
1、 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 提交飞行申请,经民航部门审核批准;
2、持批准材料向辖区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报备,明确飞行时间、区域、高度、航空器型号及操作人员资质等信息;
3、经公安机关备案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开展飞行。
请市民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景区低空安全。如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将面临罚款、没收设备乃至5-10日行政拘留等处罚;若造成重大事故,还将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游览环境,守护这片岭南山水的美好。
惠州市西湖景区管理中心
2026年1月31日
来源:惠州市西湖景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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