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任性“黑飞”!章贡已有多人被处罚......
近年来
无人机逐渐应用于各个领域
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无人机
进行航拍、娱乐等活动
但一些飞手法律意识淡薄
心存侥幸违规飞行(“黑飞”)
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空中秩序
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日,章贡公安
严格落实“净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特巡警支队章贡大队警航中队
依托特巡警支队下发的多条线索
联合辖区派出所连续查处3起
无人机“黑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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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特巡警支队章贡大队警航中队
根据上级下发的线索
联合水西派出所
依法传唤涉嫌“黑飞”人员罗某
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
罗某于今年1月
在水西镇某地
操控自己的无人机
实施飞行活动
飞行期间,其无人机
最高飞行高度达495米
远超120米的法定管制飞行高度
且罗某未按规定报备飞行计划
未取得合法空域使用许可
擅自开展飞行活动
其行为已构成违规“黑飞”
目前,违法人员罗某
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23日
特巡警支队章贡大队警航中队
根据上级下发的线索
联合赣江派出所
依法传唤涉嫌“黑飞”人员吴某
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
吴某于今年3月
在经开区某广场附近
操控自己的无人机升空
飞行至章贡辖区某学院空域范围
在飞行过程中
其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达410米
超出120米管制高度上限
且吴某未履行飞行计划报备手续
未获得空域飞行许可
属于“黑飞”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人员吴某
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24日
特巡警支队章贡大队警航中队
根据上级下发的线索
联合东外派出所
依法传唤涉嫌“黑飞”人员黄某
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
黄某于今年1月
在章贡区某小区内
两次操控自己的无人机
进行违规飞行
且两次飞行
均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许可
擅自进入管制空域
飞行最高高度
分别达到275米、122米
均超出法定管制飞行标准
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
飞行管理相关规定
目前,违法人员黄某
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以上3起“黑飞”案例
给我们敲响警钟!
以下这些知识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务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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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飞”是无人机违规飞行的俗称,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飞行行为。 无人机“黑飞”可能会造成以下危害: 一、“黑飞”无人机可能会对军民通航飞行安全造成危害; 二、“黑飞”航拍可能会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公民隐私; 三、“黑飞”无人机容易对民航航线产生威胁,扰乱航空秩序; 四、“黑飞”无人机意外出现坠落会对地面人员的人身财物造成安全隐患等。 要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飞手”,必须牢记并执行以下步骤: 1.实名登记是前提 所有民用无人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都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网址:https://uom.caac.gov.cn)上完成实名登记,并将登记二维码粘贴在无人机机身明显位置。未经实名登记的飞行活动,即构成违规。 2.查清空域是关键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1.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2.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运营合格证,操控员执照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飞行6个月至12个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相应许可证件,2年内不受理其相应许可申请。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飞
也不是想怎么飞就怎么飞
五一假期将至
章贡警方提醒
切勿心存侥幸实施“黑飞”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飞行、合规操作
在享受假期美好的同时
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共同度过一个
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
来源:特巡警支队章贡大队警航中队、水西派出所、赣江派出所、东外派出所
本文转自:章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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