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游客在敦煌因“黑飞”被处罚!
5月1日晚,敦煌市公安局民警在“星空演唱会·五一专场”活动现场执行安保任务时,发现一架无人机在禁飞区上空违规飞行。民警立即依法将该无人机迫降,并当场查获操控人员孙某。
经查,孙某系外省来敦游客,在明知该区域为禁飞区的情况下,仍擅自起飞无人机进行飞行活动。敦煌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无人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空域管理规定,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飞行前务必做好申请报备与风险评估。 敦煌公安将持续加大无人机飞行安全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呼吁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 法律责任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未实名登记: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黑飞”: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规飞行器。 管制区域内未经审批飞行:责令停止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规飞行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新法特别规定 2026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 违规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穿越国(边)境飞行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丨治安大队
本文转自:敦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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