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公安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政策法规1周前 (05-05)

无人机不能“任性飞”

违规违法飞行必被查!

近期,灵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朱某在网购平台购买一台无人机

在未实名登记备案和取得飞行许可证的情况下

多次擅自于管制空域内

操作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飞行活动

其行为已构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灵台县公安局给予朱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飞行

这些法律知识要牢记!

一、核心法律规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这些行为属于违规“黑飞”,坚决不能做

1. 未依法取得飞行许可,擅自进入空中管制区、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等禁飞区域飞行;

2. 超出规定飞行高度、飞行范围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

3. 未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擅自开展飞行活动;

4. 利用无人机实施偷拍偷窥、投放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合法飞行,牢记这几点

1. 实名登记:购买无人机需要在UOM平台(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名登记、注册按照相应机型的法律要求取得相关资质

2. 获批飞行: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取得合法飞行批准后方可飞行;

3. 遵守限高:严格按照规定飞行高度操作,不得擅自超高飞;

4. 远离禁飞区:主动避开机场、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人群密集场所等禁飞、限飞区域;

5. 安全操作:飞行前检查设备状态,杜绝在恶劣天气、夜间违规飞行。







本文来源:灵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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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飞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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