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八日、没收无人机!延吉公安1个月查处24起“黑飞”案件
记者从延吉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切实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秩序,防范化解低空安全风险,筑牢辖区空防安全防线,自5月1日起,延吉市公安局多措并举,构建了现场巡查、线索转办、自主侦办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全方位深挖彻查各类无人机违法飞行行为。
截至目前,累计查处无人机“黑飞”行政案件24起,其中对一名“黑飞”案件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实现全州此类案件行政拘留处罚零的突破。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全州首例!非法改装无人机“黑飞”
2026年5月1日,延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延边大学周边巡逻执勤时,当场查获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栾某某在未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未取得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非法破解、未实名登记的大疆Air3无人机,在延吉市禁飞管制区域内擅自航拍飞行,严重扰乱空域管理秩序。
栾某某的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性质恶劣、隐患突出。延吉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八日、没收涉案无人机。
案例二:线索深挖!非法改装无人机在禁飞区飞行被重罚
2026年5月4日,民警根据线报,查处了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经查,2025年12月18日,违法行为人赵某使用未实名登记、非法破解的大疆Mavic pro无人机,擅自进入中国朝鲜族民俗园至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禁飞管制空域,在未报备、无审批的情况下违规飞行。
其行为同时构成无人机未实名登记、管制空域无证飞行两项违法行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无人机。
案例三:管制空域违规飞行,男子无证航拍被处罚
2026年5月22日,民警根据线索发现5月16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操控大疆御4pro型号无人机,未经空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进入延边大学体育场管制空域实施航拍飞行。
该区域属于重点管控禁飞空域,违规飞行极易引发公共安全隐患。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警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责令停止飞行。
案例四:乡镇空域违规航拍,侥幸飞行难逃严查
2026年5月23日,民警在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线索。经查,2025年5月17日,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在延吉市依兰镇台岩村区域,在未取得任何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操控大疆Flip型号无人机擅自升空拍摄。
朱某某心存侥幸,认为乡镇偏远区域无人监管,无视空域飞行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条例,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飞行。
警方提醒:
无人机并非“随心飞”,低空也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机飞行必须完成实名登记,管制空域、重点区域飞行必须提前报备审批。
机场周边、党政机关、校园商圈、景区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均属于重点禁飞、限飞区域,未经许可擅自飞行、使用破解改装无人机“黑飞”乱飞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自觉遵守飞行管理规定,合法合规飞行,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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