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湖北浠水警方连续查获4起无人机“黑飞”

政策法规1个月前 (09-03)

近日,浠水警方持续加大无人机违规飞行排查整治力度,连续查处四起未经批准操控轻型民用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对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有效震慑各类空域违法违规行为。

图片

经查,四起违法案件均为行为人未经批准,擅自操控无人机在我县管制空域违规飞行,且存在超高飞行问题,违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其中,白莲水陆派出所查处的孙某,于8月21日在浠水县杂技馆上空违规飞行,飞行高度远超120米限定标准,最高达223.5米;汪岗派出所查处的韦某某,8月24日在清泉镇上空多次超高飞行,违规飞行时长近40分钟,最高飞行高度226米,违规飞行时间久、隐患突出。

图片

另外,团陂派出所根据上级线索,查处班某某于8月28日未经审批操控实名登记的大疆mini4K无人机,在团陂镇管制空域擅自飞行;绿杨派出所于9月2日查处彭某某违规操控大疆AIR3S无人机,在清泉镇空域超高飞行,最高飞行高度达到499.5米,大幅超出安全飞行高度。目前,4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图片

图片

无人机可不是你想怎么飞就怎么飞的!

飞行也有边界线~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使用和行业应用快速发展

破解无人机信息系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

甚至超高“黑飞”等问题不断出现

游客景区游玩时被无人机划伤

大雁在候鸟栖息地被无人机撞击致死

无人机违法私放造成航班延误

……

“黑飞”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与航空秩序

2025年12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惩处“黑飞”行为,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着力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片


图片


什么是“黑飞”?



无人机“黑飞”

是指未经官方许可

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

图片


无人机违规飞行

正式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




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明确将无人机违规飞行

正式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

相关法规也对无人机的使用

作出了明确约束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


无人机飞行需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点规矩务必牢记:一是实名登记。购买无人机后,需第一时间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并在机身显著位置粘贴登记标志。二是空域申请。飞行前务必查询飞行区域是否为管制空域,若需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通过平台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三是高度限制。在非管制空域飞行时,轻型无人机飞行真高不得超过120米,避免影响航空安全。四是禁飞区域。严禁在机场、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人员密集场所等禁飞、限飞区域操控无人机飞行,共同守护低空安全。

本文来源:平安浠水

温馨说明:我们采用创作共用版权 CC BY-NC-ND/2.5/CN 许可协议,所转载的图文、视频与本网站观点无关,希望读者明辨是非,谨防上当受骗!我们会把优秀的文章转载到此本网站。如有必要需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时间以及精神损失。请立即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47 7816 7898 (请直接拨打,勿加微信)


我们尊重原创、敬重原创作者,也注重分享。部分素材来源网络或无法获取来源,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敬请原作者、同行谅解并及时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并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及时更正、删除或协商许可使用、稿酬等事宜,谢谢理解。

标签: 黑飞禁飞
分享给朋友: